‧協助各醫院申請急重症護理訓練課程認證,詳見急重症護理訓練課程認證辦法。
‧護理人員參加醫院辦理之急重症護理訓練課程,須一次上滿100小時以上,不接受分次補課完成訓練(經本學會96年5月20日第二屆第十次理、監事聯席會議通過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