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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辦法

學術獎勵

2022.03.15

學術獎勵

中華民國急重症護理學會會員出席國際會議發表論文獎勵辦法

中華民國95年1月21日第二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製訂

中華民國111年3月12日第七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第五次修訂

  • 一、主旨:

    • 為鼓勵本學會會員從事急重症護理相關之研究,出席國際會議發表論文,以提高學術水準,增進與國際急重症護理界之交流,特訂定本辦法。
  • 二、申請資格:

    • (一)連續三年(含當年度)之活動會員。
    • (二)申請人之論文主題必須與急重症護理相關。
    • (三)限所發表論文之第一作者。
    • (四)三年內不得重覆申請。
    • (五)申請人同意於學會電子報及學術發表會發表此獲獎勵之論文。
  • 三、國際會議之範圍:

    • (一)與會國含地主國至少在三國(含)以上。
    • (二)會期必須兩日(含)以上。
    • (三)在本國舉辦之國際會議比照辦理。
  • 四、獎勵金額:

    • (一)實體會議。
      • 1. 論文口頭發表者每位新台幣壹萬元整。
      • 2. 論文海報發表者每位新台幣伍仟元整。
    • (二)視訊會議。
      • 1. 論文口頭發表者每位新台幣伍仟元整。
      • 2. 論文海報發表者每位新台幣貳仟伍佰元整。

    五、獎勵名額:

    • 依經費而定,每一會計年度至多獎勵十萬元,隨到隨審,用完為止。
  • 六、申請日期:

    • 符合上述資格,原則上於會議開始1個月前提出,但若未能於會議開始1個月前提出申請,則需於接受大會通知邀請函日起3天內提出申請,並在會議舉辦後一個月內提出參加證明向本學會申請核發獎勵金,逾期均不予受理。
  • 七、申請辦法:

    • (一)申請人於提出申請時,請檢附下列各項條件:
      • 1.申請表正本一份。
      • 2.會議主辦單位之正式邀請函。
      • 3.論文摘要(含中、英文)書面一份,電子檔一份。
      • 4.論文於本學會發表授權同意書。
    • (二)申請人於會議舉辦後一個月內,請檢附下列各項條件向本學會申請核發獎助金,逾期不予受理:
      • 1.會議出席證明(申請時提出正本,審核後正本予以寄回)。
      • 2.獎勵金簽收證明。
      • 3.會議大會手冊封面影本及手冊中有作者姓名、報告題目、日期之內容頁影本與大會光碟一張。

    八、審查方式:

    • 由本學會學術編輯委員會委員擔任審查,並提報常務理事會議核定。
  • 九、經費來源:

    • 每年由本學會學術編輯委員會與財務委員會聯合編列預算。
  • 十、本辦法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施行,修訂時亦同。

     

    聯絡人:李慧寧
    電 話:02-25215260 分機15
    電子郵件:yolanda@taccn.org.tw